2025年1月18日,山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明确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享受十五日的婚假;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三日。
一、婚检的目的
婚检是预防出生缺陷的第一道防线,可以让我们了解双方和家庭的健康情况,了解生殖健康知识,预防传染病的传播,减少遗传性疾病的发生,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
二、婚检的内容:
1、一般性的全身检查:了解重要脏器有无异常及发育情况。
2、生殖器检查:可以及早发现影响性生活及婚育的疾病并及时治疗。
3、遗传病携带者筛查:女性SMA筛查。
4、常规辅助检查:血尿常规、谷丙转氨酶、乙肝表面抗原、梅毒、艾滋病、阴道分泌物常规、胸片(自费)。
三、婚检的主要疾病:
1、严重的遗传性疾病: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子代再发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疾病。
2、法定传染病:《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3、有关精神病: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4、其他与婚育有关的疾病:如重要脏器疾病和生殖系统疾病。
四、脊髓性肌肉萎缩症(SMA)筛查
SMA是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病,患者会出现肌无力和肌萎缩,无法像正常人一样生活。SMA携带率1/40-1/50。如果夫妻双方同时携带,下一代是1/4患病概率,治疗费用昂贵,家庭负担重。
五、婚检注意事项
1、需携带双方身份证、个人三张一寸照片(无底色要求);
2、空腹、女方避开月经期;
3、前一天尽量吃清淡的饮食,禁油腻食物,过于油腻的食物可能会影响抽血化验结果。
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富春江路236号)
咨询电话:0532-86996480(隋媛媛 姜晓静)
( 青岛西海岸报 王晓莉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