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指南

2024年04月19日 09:45 来源:青岛西海岸报 标签: 科普

《出生医学证明》是新生儿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目前有窗口签发和线上申领两条办理途径。 


出生医学证明窗口办理需要的材料

1、助产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2、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新生儿落户姓名。

新生儿母亲如不能亲自办理,应填写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需要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


出生医学证明线上办理流程

家长手机关注“健康山东服务号”或“爱山东”微信公众号,通过“医疗服务”-->“办卡绑卡”完成个人注册-->“申领出生医学证明”进行线上办理-->快递邮寄到家。

符合线上办理条件

1、产妇分娩信息已经上报;

2、分娩一年期内;

3、有父亲身份证件号;

4、父亲母亲证件类型必须是身份证;

5、母亲已满18周岁;


相关政策提示

1、新生儿的名字,请使用国务院2013年8月9日公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汉字,出生医学证明为法律文书,一经签发,新生儿姓名及证件上的信息不能做变更,请家长准确无误谨慎填写。

2、签发机构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消磁、过期的身份证为无效证件,无法核验身份信息,请及时更换。

3、新生儿落户前请勿私自裁切副页,避免无法落户。证件信息不允许私自涂改。

4、新生儿父母为“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无身份证的,应由现役部队团以上部门出具“公民身份证信息和军人证件信息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相关科室电话及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