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项目|青岛西海岸新区民生项目及政策有哪些您知道吗?(三)
2021年03月02日 16:22

1、如何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答: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需要的材料:

1、 新生儿父母双方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3、新生儿待落户的姓名

若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还需要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被委托人代为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父母为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无身份证的,携带由现役单位团级以上部门出具其“公民身份证信息和军人证件信息”证明。

西海岸新区东区中心医院和中医医院2018年4月1日起、青医2020年9月1日起,负责本院出生新生儿的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和本院出生本院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的后续换发工作。其他助产机构出生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仍由西海岸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签发。

2、如何补办《出生医学证明》

西海岸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东区出生医学证明证明的补发工作。其他各签发机构均无补发权限。

答:

补办出生医学证明需要提交的材料:

1、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

2、父母双方的二代身份原件证及复印件

温馨提示:

《出生医学证明》信息一旦确认不能更改。家长需认真核实所填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出生医学证明》副页必须由户籍登记机关拆切,私自拆切视证明无效。

《出生医学证明》为法律证件,为孩子将来入托、上学、办理保险、出国护照等诸多事项的必要证件,请家长妥善保管。

出生医学证明具体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532-86996486。

( 青岛西海岸报  通讯员 隋媛媛 董庆香 报道)